(一)刑事方面,加害人故意重伤他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需承担相应刑事处罚。
(二)民事赔偿方面,双方可自行协商赔偿金额与方式,赔偿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三)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赔偿数额;也能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四)法院判决后加害人不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五)受害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确定合理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