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当事人能约定一方给对方付定金,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就成立了。
定金数额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但有个上限,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要是超过了这个比例,超过的部分就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要是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和约定的不一样,不管是多了还是少了,都看作是对约定定金数额的变更。
如果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没达到约定标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他就得双倍返还定金。反过来,给定金的一方要是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也导致合同目的实现不了,他就没权利要求返还定金了。
大家在签订定金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定金数额的约定,确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同时,不管是给付定金还是收受定金的一方,都要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