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父母明确为赠与夫妻双方,无需还钱,还贷对应的房产增值及份额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可自行协商分割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二)若父母明确为借款,夫妻有偿还义务,离婚时共同承担债务,一般平均分担。双方可先确定债务总额,再各自承担一半。
(三)无明确约定时,司法实践倾向认定为借款,夫妻应偿还。此时要收集出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协议等证据,来确定父母真实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