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这个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也就是选择的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还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么就按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要是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又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确定不了,那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民间借贷里,要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此时出借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要是借款人起诉出借人支付借款,这时借款人是接受货币一方,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建议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最好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法院,这样能避免后续发生纠纷时在管辖问题上产生争议和麻烦。如果没有约定,就要根据上述规则准确判断管辖法院,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