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原告起诉离婚却不到庭,这种情况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所以原告应按时出庭。
(二)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能缺席判决。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一定判离,法院会审查夫妻感情状况,当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况,且调解无效时,才会判离。所以被告若无正当理由,应积极出庭。
(三)若被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庭且提交书面意见,法院会综合审查证据及书面意见来判断是否判离,被告需认真准备书面意见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