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孩子抚养权变更诉讼中,被告不出庭,法院依情况处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缺席判决;必须到庭且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可拘传。原告需举证,法院依事实和法律判决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解析:
在抚养权变更诉讼里,法律赋予了法院应对被告不出庭状况的权力。若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庭审,法院能进行缺席判决,也就是在被告未参与情况下做出裁决。而当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实施拘传措施。这就要求原告做好充分准备,需收集能证明变更抚养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证据,比如证明被告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法院最终会依据掌握的事实及法律规定来判定抚养权变更问题,根本目的是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孩子抚养权变更诉讼方面的问题,欢迎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