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公司股份的处理是个复杂的事儿,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办法。
要是公司股份是夫妻一方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那离婚的时候这股份还是归这一方,不会参与到夫妻财产分割里。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投资了一家公司,拥有了相应股份,即便后来离了婚,这股份还是他的。
而如果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商量股份怎么分。要是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商量好的来分割。但很多时候双方可能谈不拢。
当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情况又不同。要是夫妻两人都是公司股东,那就可以直接按一定比例来分割股份。要是只有一方是股东,另一方不是,就有多种可能。要是双方商量好把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给非股东的配偶,并且其他股东过半数都同意,而且都明确说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那非股东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过愿意用同样的价格买下这部分出资额,法院就会对转让出资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按同等条件购买,那就相当于他们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也能成为公司股东。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份时,一定要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清楚,最好能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在协商过程中,要保留好各种证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