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是有可能不被起诉的。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几种情况下可以决定不起诉。
先说法定不起诉的情况。要是寻衅滋事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已经过了可以追究的时效;又或者经过特赦令免除了刑罚;还有那种按照刑法规定要当事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没去起诉或者又撤回起诉了;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在这些情况下,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酌定不起诉。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根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者可以免除刑罚,这时检察院有权力决定不起诉。
另外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寻衅滋事案件,要是检察院还是觉得证据不够,不符合起诉条件,那就得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如果寻衅滋事案件符合上面说的这些情形,就存在不予起诉的可能性。大家要注意,这不是说所有寻衅滋事都能不被起诉,得看具体情况是不是符合这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