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十年之后夫妻要离婚,财产划分是有相应原则的。第一步,得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像婚后夫妻双方赚的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得到的收益等,这些都属于共同财产。
确定好之后,要是离婚,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怎么分。要是能达成协议,就按照协议来处理。但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说,如果一方在婚姻里没啥过错,另一方有过错,那法院在判的时候就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这里要注意,如果有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藏起来、转走、卖掉、损坏或者大肆挥霍,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这个人就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除了共同财产,还有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一方结婚前就有的财产,因为人身受到伤害拿到的赔偿款等,这些在离婚的时候还是归个人,不参与财产分割。而且法院在判的时候,也会综合考虑财产是怎么来的,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尽量做到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