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以法定情形离婚,应积极收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二)若患病方不同意离婚,且无上述法定情形,起诉方仅以一方患重病为由起诉,可能无法成功离婚。此时应考虑改善夫妻关系或等待出现法定情形。
(三)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即使一方患重病法院也可能判离,起诉方要做好财产分割适当照顾患病方权益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