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的顺位有两个。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要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这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这里所提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涵盖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要是遇到继承相关问题,建议先确认自己属于哪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对继承人身份有争议,可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赡养证明、扶养关系证明等。要是协商解决不了继承纠纷,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