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卖假货150万被指控,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坦白,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二)主动退赃退赔,减少被害人的损失,这也有助于从轻处罚。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以获得相应的从宽处理。
(四)若案件还涉及其他犯罪,要正确对待数罪并罚的情况,积极应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