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时应按时出庭,否则会按撤诉处理。
(二)被告要配合法院传票传唤按时到庭。若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需向法院说明;若并非必须到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若为必须到庭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进行拘传。
(三)当事人如果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应提前向法院说明并获得准许,还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
(四)原告要努力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增加判离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