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1年除斥期间起算点,会根据不同情形有所区别。
对于存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一天开始算,九十天内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是受胁迫的一方,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能够行使撤销权来撤销相关行为。在其他情形时,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并且,不管是哪种情形,当事人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起算,五年内要是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消灭了。这里的1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之后就没办法再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大家在遇到相关情况时,一定要留意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自身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