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提出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后,直接抚养方应积极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需求,非直接抚养方要主动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二)双方应就抚养费数额和负担期限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判决。
(三)有固定收入的非直接抚养方,按规定比例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