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理解你现在的处境,感情和金钱搅在一起,又有孩子,确实复杂。我帮你理一下法律上的逻辑。首先,关于你为他花的这一万多元。恋爱期间的日常花费,比如吃饭、买礼物、共同生活的开销,法律上一般不算借款,除非你有明确的借条、转账备注是“借款”或者聊天记录里他承认是向你借的。如果没有这些证据,法院通常倾向于认定这是情侣间的赠与,要不回来。所以,如果你没有能证明“借”给他钱的证据,这笔钱想要他全数偿还,法律上难度很大。其次,他家里给你的那2万元“生育保障”。这笔钱的性质很关键。如果当时说好是给你生孩子的补偿、营养费,或者是对你独自承担生育风险的保障,那通常属于你对孩子和自身的合理补偿,不算你欠他的。他要求你返还,没有法律依据。除非这笔钱当时明确约定是“借款”或附有条件(比如“如果分开就要还”),否则你不需要还。综上,你这边追讨一万多块钱的难度比较大,他那边要求你还2万的可能性也很低。如果你们现在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最理性的处理方式是:你放弃追讨那1万,他放弃追讨那2万,两清。毕竟你们还有一个孩子,未来涉及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闹得太僵对谁都没好处。建议你先保存好所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特别是能证明那2万元是生育保障的证据。如果对方持续纠缠,可以考虑通过社区调解或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实在谈不拢,再考虑诉讼,但诉讼成本高,且结果不一定理想。先尝试协商,把重心放在孩子未来的抚养问题上,也许更容易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