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先确定过错行为的范围,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计算赔偿数额时多收集能体现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方面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辅助法官综合判断。
(二)一方因承担较多家庭义务请求补偿的,先与对方协商补偿方式,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起诉,提供自己承担较多义务的证据,如照顾老人的费用清单、子女教育的相关支出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