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是能够去法院起诉的。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有个除斥期间的规定。一般来说,要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的理由了,就得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要是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后,要在九十天内行使。要是当事人受到了胁迫,那么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开始算,得在一年之内行使撤销权。不过,如果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开始算,过了五年当事人都没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没了。
2、要是撤销权已经超过了一年但还不到五年,也就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开始算过了一年,但是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开始算还没到五年。虽然撤销权在通常的一年除斥期间过了之后就没了,当事人还是能去起诉。然而,要是对方拿撤销权已经过了除斥期间来进行反驳,那当事人想要撤销的诉求,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