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抚养方再婚,另一方不能随意降低抚养费,应按照既定标准支付。因为抚养费的确定是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和抚养方再婚无关。
(二)若想降低抚养费,要满足法定情形,比如自己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而对方有抚养能力;或者自己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给付能力。
(三)如果仅以抚养方再婚为由要求降低抚养费,去法院起诉通常不会被支持,所以不要随意以此理由提出降低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这说明抚养费的调整主要基于支付方的经济状况等合理因素,而非抚养方再婚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