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信任。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从几个方面帮您分析一下,希望能帮您理清思路。首先,关于这次您老公想带女儿去老家玩10几天这件事。从法律角度看,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您作为直接抚养一方,如果没有充分理由(比如他有伤害孩子的行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孩子安全的情况),完全拒绝他合理探望,可能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对他有利,他会主张您阻碍亲子交流。但您有顾虑也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他之前长期缺席,孩子突然单独跟他相处这么久,您担心孩子不适应或受到影响。建议您可以这样处理:尝试沟通,比如缩短时间,或者您提出周末去一天、当天来回,或者允许您和女儿视频通话保持联系。如果他还是坚持要10天,您可以要求他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和联系方式,并明确告知孩子有任何不适可以随时联系您。关键是要保留好沟通记录,证明您并非无理拒绝,而是出于孩子利益考虑提出了更合理的方案。其次,关于您担心的“假如孩子满18岁,他起诉离婚是否对他更有利”这个问题。我需要明确一点:孩子满18周岁在法律上已经是成年人了,不再是离婚案件中需要判决由谁抚养、谁支付抚养费的“子女”。所以,您老公是否对孩子好、孩子愿不愿意跟他,对于离婚时财产分割以及他是否构成过错方(比如长期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基本没有直接影响。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您提到的他长期与第三者同居、不履行家庭义务、不管女儿这些事实,恰恰是证明感情破裂、且存在重大过错的强有力证据。因此,对他不利的因素,恰恰是您手里的筹码。综合来看,如果他现在起诉离婚,因为您是无过错方,他不仅不能从“带孩子玩”这件事上获得好处,反而可能需要在财产分割上对您进行补偿,并且您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而他等到孩子成年再起诉,除了拖延时间,对您这边最不利的地方在于,您可能无法再就他多年来未支付的抚养费问题一并解决(因为孩子成年后,他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除非孩子还在读高中或大学等特殊情况)。所以,如果孩子现在14岁,您手上有他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比如您能证明他没给生活费、只有部分学费的记录),以及他与第三者同居、生子的证据,那么现在就积极准备、主动应对离婚,反而对您更有利。给您的建议:第一,关于这次探视,尽量协商一个对双方、尤其是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折中方案,并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第二,无论您是否决定现在离婚,都请开始整理和收集证据:包括他长期不与您共同生活的证明、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他未支付抚养费的记录(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以及您独自抚养孩子的开销证明。第三,如果女儿愿意,可以听听她的想法。她是未成年人,但14岁的孩子,法院在涉及她利益的问题上(比如是否愿意跟父亲住)会考虑她的意愿。最后,请务必保护好自己和孩子。如果您感觉他这次要带孩子去可能另有目的,或者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您可以以“孩子不愿意”为由暂时拒绝,并告知他等孩子情绪平稳后再协商。如果实在担心,也可以考虑咨询当地妇联或法律援助中心。需要我帮您具体分析如何收集哪些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