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如果男方有法定过错,女方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这里说的法定过错情形有几种。首先是重婚,就是男方在已经有老婆的情况下,还和别人结婚。其次是与他人同居,也就是男方和婚外的异性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还有实施家庭暴力,这既包括对女方动手,像殴打、捆绑,也包括精神上的暴力。另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也算,比如长期从身体或者精神上折磨女方,或者男方明明有扶养女方的义务,却拒绝这么做。
不过要注意,女方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赔偿请求。要是双方是协议离婚,女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的一年内,也能提出赔偿请求。但要是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女方明确表示放弃这项赔偿请求,那就不能再提了。这是为了保证婚姻关系中的公平,让受到伤害的女方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