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合同事务里,很多人会疑惑能不能同时要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其实一般来说,这两者不能同时主张。就像法律规定的,要是合同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只能在违约金或者定金里挑一个来用。虽然这个规定没直接说损害赔偿金,但道理是一样的。
违约金有两个作用,一是补偿,二是惩罚,主要是为了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打个比方,你和别人签合同,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损失,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的违约金已经能把你的损失补上了,那就没必要再要损害赔偿金。因为违约金的存在就是为了填补损失,要是拿了违约金又拿损害赔偿金,就可能让守约方得到过多好处,这也不合理。
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违约金定得太少,根本不够弥补实际损失,这时候你可以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让他们把违约金调高。调高之后,就用调整后的违约金来弥补损失,而不是同时去主张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
所以,大家在遇到违约情况时,得清楚只能在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里选一个更合适的来主张,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