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与履行中,违约金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条款,但有时候会出现违约金过高的情况。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要是当事人觉得约定的违约金太高,想让它适当降低,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作为基础来处理。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状况、当事人有没有犯错以及未来可能获得的利益等因素,并且按照公平、诚信的原则来衡量。
简单来说,当违约金比造成的损失多出百分之三十的时候,通常就会被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时候,违约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降低违约金。比如,商家A和商家B签订合同,B违约给A造成了10万元损失,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是15万元,这就超出了损失的百分之三十,B就可以请求降低。
如果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还是没能完全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能要求违约方对不足的部分进行赔偿。另外,要是违约方觉得违约金过高,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违约金确实比实际损失高很多。这就提醒大家,签合同时要合理约定违约金,避免过高或过低。违约方若想降低违约金,要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守约方在对方违约时,要及时留存损失的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