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能不能索要钱财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夫妻两人在离婚时,心平气和地就财产分割商量好了,其中一方心甘情愿给另一方一笔钱,这种情况法律是允许的,就好比两个人友好分手,一方出于情义给另一方一些经济支持。
不过,要是两人没办法协商一致,在一些法定情况下,一方是有权利索要钱财的。比如,要是发现一方偷偷藏起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甚至把财产变卖、故意毁坏,还随意大把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可以要求法院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是法律对这种不诚信行为的一种约束,就像在做生意时,要是有人不遵守规则耍赖,就得受到相应惩罚。
还有,如果一方在婚姻里承担了更多照顾孩子、赡养老人、辅助对方工作等责任,付出比较多,离婚时就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毕竟在婚姻生活中,大家的分工不同,不能让默默付出的人最后什么都没得到。
另外,要是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像出轨、和别人同居过日子、对配偶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没有过错的那一方能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这也是法律为了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给犯错方的一点教训。所以,遇到类似情况,大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