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开庭时,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迟到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要是申请人开庭迟到了,仲裁委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请来处理;而被申请人迟到的话,仲裁委能进行缺席裁决,并且相关规定里没有明确要等待多长时间。
所以,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仲裁的开庭时间。开庭前要提前做好安排,多预留一些出行时间,避免出现迟到的情况。不过生活中总会有意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交通瘫痪等,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没办法按时到庭,这时候千万别慌,要及时跟仲裁委取得联系,把具体情况说明白,然后申请延期开庭。
要是不跟仲裁委说明情况,未经许可就缺席仲裁庭审,麻烦可就大了。对于申请人来说,会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相当于主动放弃了这次仲裁。而被申请人如果不到庭,就没办法进行答辩、举证,很多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理由没法向仲裁委陈述,这样一来,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