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父母欠的债子女不用还。这是因为按照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债权和债务的关系只对债权人和债务人有约束作用。父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自己欠的债得自己负责偿还。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就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去偿还父母的债务。打个比方,父母留下价值 50 万的遗产,但欠了 60 万的债,那子女最多只用还 50 万。超出遗产价值的那 10 万,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义务,除非子女自己愿意还。
还有,如果子女给父母的债务做了担保,那就得按照当初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另外,要是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不清楚,或者在法律人格上界限模糊,这种财产混同、人格混同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子女对父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就是子女可能要和父母一起还钱。所以,大家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