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女方能够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结婚之后,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还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的就不算),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割这些共同财产。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来判。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不过呢,如果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那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这个人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
另外,女方自己在结婚前就有的财产,还有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用拿出来分割的。大家要注意,别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搞混了,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定要清楚哪些能分,哪些不能分,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