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自诉案件,若想避免法院判刑,可在宣告判决前撤回自诉。这样诉讼程序终结,法院不会对被告人判刑。
(二)对于公诉案件,被害人虽然没有撤诉权,但如果想影响结果,可以向检察院表达相关意见和情况。若检察院认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不进入审判程序,也就不会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