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挪用资金罪作不起诉处理,当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出现情节很轻微、危害小不构成犯罪等情况,可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争取法定不起诉。
(二)若挪用资金数额较小、及时归还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等,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向检察院争取酌定不起诉。
(三)若案件证据方面存在问题,在经过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要求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