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关心,持有借条会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来说,光持有借条不算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资金拿去自己用或者借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或者没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用于非法活动,这些情况才会构成该罪。
持有借条有可能意味着是正常的借贷关系。要是借款走了单位正常的审批流程,办好了合法手续,就算钱没及时还,通常也只是民事借贷纠纷。不过,如果有人用借条当幌子,没经过合法审批,偷偷把单位资金挪去干别的,而且符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条件,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该罪。
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得看具体行为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资金的用途是什么。要是遇到类似复杂情况,难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