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财产性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等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二)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家产,达成一致分割协议。
(三)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同时考虑财产来源、双方贡献等因素。
(四)若夫妻书面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