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里,遗弃家庭成员是种很严重的事儿。简单说,就是那些有扶养、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人,对需要被照顾的另一方,不履行自己该做的事。在离婚的时候,有几种情况就属于遗弃。
一种是经济方面,比如夫妻里有一方明明有能力,却长时间不给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生活费、教育费还有医疗费。孩子上学得交学费,生病了要看医生买药,这些都得花钱。要是一方一直不管,让另一方和孩子在经济上很困难,这就属于遗弃。
另一种是生活照料上,要是配偶因为年纪大了、生病或者残疾,没办法自己独立生活,另一方却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不管不顾。不照顾他们吃饭穿衣,生病了也不带去看病,这也是遗弃。
遗弃家庭成员是违法的,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还会构成犯罪。要是在离婚案件里,被遗弃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损害赔偿。而且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也会考虑到遗弃这一情况,让被遗弃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要是遇到这种被遗弃的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像对方不给钱的记录、自己没钱支付费用的证明,或者对方不管生活的证人证言。收集好这些证据,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就更有底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