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要是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这些情况包括:重婚,也就是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与他人同居,就是和配偶以外的人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像打骂、伤害配偶;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比如长期折磨家人或者不管家人死活;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因为过错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赔偿,像财产损坏、为治疗伤痛花的钱等,也包括精神上受到伤害的赔偿,比如精神痛苦、抑郁等。
不过要注意,请求离婚赔偿得先把婚离了。要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赔偿请求也不会被支持。在婚姻关系还存续的时候,只单独提损害赔偿请求,不提出离婚,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如果没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那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请求。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他不同意离婚,也没提赔偿请求,那在离婚之后还能单独起诉要求赔偿。这能让无过错方在合适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