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资料,保证产权明晰,避免后续纠纷,售房款属于个人。
(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计算另一方应得的还贷及增值补偿时,按照“共同还贷部分补偿额=婚后共同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50%”的公式计算。双方可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共同财产处理,分割售房款时可先协商比例,协商不成原则上由法院判决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