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双方应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二)若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婚前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