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自己花的钱,男方要不要还一半,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女方花的是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就有的财产,或者是专属于女方的补偿、赔偿款这些,那男方没资格要求分割这笔钱,自然也不用还钱。比如女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她卖了房子用这笔钱去旅游消费,男方是不能说要分这笔钱的。
但要是女方花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就不同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正常的生活消费支出,男方不能要求女方还钱。比如说家庭日常买菜、交水电费这些开销,都属于正常消费。
不过,如果女方存在恶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男方可以主张让女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被挥霍的这部分财产,以此保障男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女方在离婚前偷偷把家里的存款都拿去买奢侈品,这就可能被认定为恶意挥霍,男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