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键看其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果是,则双方都要偿还,债权人能找任何一方主张债权。
(二)若债务仅为举债方个人使用,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愿,通常认定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偿还,配偶无需负责。
(三)主张为共同债务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有争议时,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