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丈夫动手殴打妻子,最终导致两人离婚,妻子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是有权要求丈夫给予损害赔偿的。不过,赔偿的具体数额要综合很多因素才能确定。
按照法律规定,因为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可以获得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两方面的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根据实际损失来算的,像妻子因为被打而产生的医疗费、耽误工作的误工费、请人护理的护理费等,这些都得拿着相关的票据去确定赔偿数额。
而精神损害赔偿就比较麻烦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说家暴的手段残忍不残忍、是在什么场合下发生的、丈夫具体的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同时,也会看看丈夫过错有多大,他经济上能负担多少赔偿,以及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怎么样,综合这些情况来定赔偿数额。
要是妻子有证据能证明丈夫的殴打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那她就可以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做出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