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车辆所投保的本保险公司交强险的保险单;
2、是被保险人出具向交强险所投保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申请书;
3、是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以及驾驶车辆人的驾驶证件;
4、是由当地勘察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经由人民法院等机构所出具其他证明或者相关的法律文书等;
5、如果被保险人通过了自行协商方式来对交通事故进行了处理,应当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提供里路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或者相关证明;
6、保险事故中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证明、人身伤残程度的证明,进行相关医学治疗证明,还有其他与损失有关的费用单据或清单;
7、其他与保险事故损失程度、原因或者性质具有一定联系的资料和证明。
第二、交强险理赔相关流程
充分了解交强险理赔的相关流程,能够帮助受害人更快的受到赔付款项,对于由于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纠纷和矛盾有一定的解决作用。当发生了交通意外事故的时候,被保险人应当在有人身伤亡情况发生的时候迅速拨打120进行急救,并且拨打110或者122交警电话,并且迅速向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进行电话报案,并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在现场的查勘工作,并且,根据现实情况来对保险公司进行要求垫付或者支付抢救费用。
另外,需要注意一点,要对事故责任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这与交强险最高赔付金额有着直接的联系。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在对赔偿申请及其材料进行核定之后,会将结果通知被保险者,对于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会在赔偿保险金协议达成10内,将保险金进行赔付。对于不属于其赔偿责任的,要进行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