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保留出租车发票、公共交通凭证等与交通费用相关的票据,以此证明费用和事故有关。
(二)协商解决:和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明确告知对方承担交通费用,把票据交给对方或其保险公司审核理赔,协商一致后按约定流程获赔。
(三)诉讼解决:协商不成,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费用票据等证据材料。法院审理判决后,若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