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判决未生效,女方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要求改变抚养权判决结果。
(二)若判决已生效,女方可另外起诉来请求变更抚养权。
(三)出现以下情况时,女方申请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支持:共同生活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共同生活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与子女生活对其身心健康不利;子女满八周岁,愿意跟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存在其他合理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