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有个重要概念叫离婚损害赔偿,它包含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先说物质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财产损失。像家里东西被家暴损坏,或者为了治疗家暴造成的伤情花了不少医疗费,这些都算。赔偿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但前提是得拿出相关证据,比如购物发票、医院缴费单等,不然空口无凭可不行。
精神损害赔偿就没那么好衡量了,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法院在判定时,会考虑很多方面。比如过错方犯错的严重程度,是偶尔小打小闹,还是长期恶劣对待;还有他犯错的手段、场合和行为方式等。另外,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有没有钱承担赔偿,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都会影响赔偿金额。
不是随便就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得符合法定情形,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无过错方是原告,要在离婚诉讼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请求。要是无过错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赔偿,那可以在离婚后单独起诉。要是一审没提,二审才想起来,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告知另行起诉,要是双方都同意二审法院一起审理,二审法院也能一并裁判。
给大家提个醒,遇到这种事,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