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有个重要的时间规定得了解清楚。当夫妻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给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接下来的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在这一个月里,只要夫妻中有一方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随时都能撤回离婚申请,婚姻关系也就维持现状。
等这三十天冷静期过去,还有一个三十天的关键时期。在这第二个三十天里,夫妻双方必须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这样离婚手续才能顺利完成。可要是没在这三十天里去申请,那就会被当作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这次的离婚申请流程就结束了,不能再按照这次申请的程序来办理离婚。
要是之后夫妻还是决定要离婚,那就得重新走一遍申请流程。重新申请后,又得经历三十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了再在三十天内去申请领离婚证。所以大家在申请离婚的时候,一定要留意这些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好,避免因为错过时间又得重新折腾,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