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内容。
(二)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且赔偿时不区分责任比例。
(三)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若双方都是机动车,各自承担50%赔偿责任;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一方承担60%赔偿责任。
(四)依据伤残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及相关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五)双方先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