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之后,原告是能申请撤诉的。在法院对案件作出宣判之前,原告都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不过最终能否撤诉,得由法院来裁定。
法院会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要是撤诉是原告自己心甘情愿的,并且不会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裁定准许撤诉。但要是撤诉是原告受到胁迫才提出的,或者存在想要逃避法律制裁等情况,法院可能就不会准许撤诉。
另外,还有两种情况会被按撤诉处理。如果原告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出庭,或者在庭审过程中,没有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席,法院就可以按撤诉来处理。
因此,要是离婚案的原告想撤诉,得在法院宣判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最终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同意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