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理解您关心的是开车门时与后方电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问题。这类事故在实务中很常见,责任主要看双方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通常情况下,开车门的一方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后,开车门的人应当注意观察后方来车,确保安全。如果驾驶员或乘客突然打开车门,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后方电动车避让不及撞上,那么开门方是主要过错方。但电动车一方是否完全没有责任,也要看具体情况。比如,电动车是否存在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跟车距离过近等行为。如果能证明电动车驾驶人也有明显的违规或疏忽,比如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车速过快来不及反应,那么可能会减轻开门方的责任,双方按比例承担。建议您先保留好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照片、行车记录仪录像,以及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如果双方对责任有争议,可以申请交警调解,或者通过诉讼解决。具体责任比例由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判断,您最好尽快收集证据并联系交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