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夫妻产生的债务有两种,一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种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离婚时,这类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就由双方协议来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并且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就属于个人债务。这种情况下,由举债的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不过也有例外,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遇到债务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共同债务,双方可以先协商清偿方式;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要是个人债务,一般就由举债方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