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六年要离婚,男方是不是得给女方赔偿,这可不一定。离婚时想要获得损害赔偿,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还有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就属于法定情形。
要是男方有这些法定过错行为,女方作为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这里的赔偿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物质方面的损害赔偿,另一部分是精神损害赔偿。比如说,因为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受伤去医院治疗花了钱,这就是物质损害;而女方因为男方的暴力行为受到精神伤害,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男方没有上面说的那些法定过错行为,只是夫妻感情正常破裂导致离婚,通常男方就不用给女方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处理。也就是说,会多考虑一下子女的需求、女方的情况以及没有过错一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