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大事,国家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设置了协议离婚冷静期。这个冷静期时长是三十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
在这三十天里,要是有一方突然不想离婚了,是可以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具体怎么做呢?首先要带上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去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到那儿以后,还得亲自填写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把相关情况核实准确之后,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且把《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这些资料都存起来。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这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过完了,接下来又过了三十天,夫妻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离婚证,那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考虑离婚的时候一定要深思熟虑。如果确实经过冷静思考还是决定分开,那就要注意时间节点,冷静期过了之后记得在规定的三十天内一起去领离婚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