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友好协商:以平和态度与对方沟通,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尝试达成新还款协议。
(二)第三方调解:若协商不行,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
(三)申请支付令: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法院审查符合条件会发出支付令,对方未在规定期限提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直接起诉:准备起诉状、借条等证据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严重的会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